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北京國投)的前身北京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誕生于國家改革開放之初。197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北京市經濟建設總公司,從事對外經濟貿易和綜合金融業務。198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對該公司進行了專業化改組,設立了專門機構從事對外經濟貿易業務,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了北京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伴隨著國家經濟改革的深入發展,作為專門從事金融信托業務的北京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先后經歷了五次清理整頓的洗禮和考驗,在業務規模和實力上不斷成長壯大。2000年3月,北京國投在信托行業第五次清理整頓中,率先完成增資改制。經過重組后的北京國投,成為多家企業參股,跨地域、跨行業、不同經濟成份組成的金融企業。2002年3月7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北京國投在全國信托行業中第17家完成重新登記工作,取得了金融市場準入資格,為開展新型信托業務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公司發展大體上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增資改制前(1984-1999)
在這15年間,公司作為全民所有制國營企業,主要在為北京市經濟建設開展境內外資金融通、承辦市政府交辦的投資、貸款、擔保項目等方面發揮了較大的作用。
――金融業務 公司是改革開放以來較早在國際資本市場上通過商業貸款形式,籌措外匯資金的金融機構,累計為北京市融通外匯資金20多億美元,是北京市對外重要融資窗口之一。
――投資業務 公司利用在境內外籌措的各種資金,選擇與城市建設和人民生活及首都改革開放事業緊密相關的項目投放資金,創辦了一些生產原料和產品出口創匯型企業及促進發展旅游事業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對促進北京市化工、能源、汽車、旅游、商業、電子等行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988年公司投資1.3億元人民幣參與建造了北京燕山石化總公司苯乙烯、聚苯乙烯生產項目,解決了北京地區化工原料的急缺;1998年公司投資1.25億元參與組建的北京科技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生物醫藥、生態農業等現代科技領域進行的直接投資,取得了較好效果,錦繡大地、和利時公司等一批項目均獲成功;1998年公司參與投資的亞洲地區最大的內陸型海洋館-北京利達海洋生物館,被列為北京市向國慶50周年獻禮的重點項目,為北京市旅游業增添了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擔保業務 八十年代,公司為北京市人民政府利用意大利政府對華貸款建設引進首鋼煤制氣工程設備4500萬美元貸款提供了擔保。九十年代,為天倫王朝飯店3600萬美元的國際銀團貸款擔保,并在銀團重組失敗后履行了擔保還款責任;為陜甘寧天然氣進京項目4000萬美元貸款提供了全額擔保;1998年,公司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北京市高新技術融資擔保資金,先后為40余個高科技項目的銀行貸款提供了總額6.72億元的擔保,扶植了一批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公司與房山區政府合作,共同設立了規模2000萬元的房山區鄉鎮企業二次創業擔保資金。
――證券業務 公司的證券業務自九十年代初起步,從初期以經營國庫券轉讓業務為主,到國庫券承銷、包銷,并先后在京首家為中國大通電子、北京時代新技術兩家民辦企業發行了短期企業債券,為亞都公司和銀燕閃光燈有限公司發行兌付了1,000萬元企業債券,曾一度引起了轟動京城的"亞都"債券效應。1992年在京首家開辦了滬、深兩市股票異地代理交易業務,1998年開通了上海及深圳的B股席位。1998年,公司作為主承銷商承辦了北京順鑫現代農業股A股上市籌備工作, 同年11月該股在深交所上市獲得成功。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分業管理的要求,公司與中煤信托投資公司等單位發起設立的國都證券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
――境外業務 公司在境外投資并經營的海外企業有6家,是公司在海外拓展業務的觸角和主要渠道。
第二階段:增資改制后(2000年以后)
2000年3月,是北京國投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由國有獨資企業改制成為由12家股東組成的有限責任公司(截至2001年末股東調整為10家),資本金由改制前的3.8億元增加到12億元,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代表北京市人民政府擁有北京國投46.67%的股權。體制上的變革,為北京國投經營管理機制的改革提供了可能。公司改制后,圍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行法人治理結構,對公司進行重塑和再造。特別是2001年《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法》的相繼出臺,為信托投資公司的發展提供了法律環境和空間。公司更加積極地致力于轉變傳統觀念、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目標責任管理、進行原有業務清理整頓、申請信托公司重新登記、調整公司資產結構、調研設計市場定位、開展金融信托業務品種創新、實施新的信托計劃等方面工作,公司信譽和業務處于整體上的恢復時期。為取得拓展信托業務市場的優勢,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資產整合 公司在完成增資改制后,遵循資產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原則,對公司原有各類資產進行結構性調整,同時以增量資產盤活、啟動存量資產,為公司全部資產潛在效益的發揮創造了有利條件。經過資產整合,公司資產結構更加清晰,增強了同類資產之間的互補性和流動性。公司總部保留金融信托核心業務,實業投資(包括境內、境外)、物業管理、證券業務分別形成公司參股控股的獨立載體,剝離出公司主體,并正在逐步健全與之相應的管理辦法,初步形成公司主業分明、多種業務共同發展的集團化架構。
――業務整合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金融市場的逐步開放,金融信托行業同樣面臨巨大的挑戰和發展的機遇。為在即將到來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搶先一步的優勢,根據《信托法》和《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北京國投加大了金融信托新業務、新品種方面拓展和創新的力度。2001年,公司確定了公司業務整合、整改工作五個方面的具體措施。在此基礎上,2002年,進一步明確了要在長期投資資產(包括金融類資產、實業資產)、信托計劃拓展、貨幣資產管理、存量資產管理、海外資產管理五個方面整合公司業務發展模式的思路,基本上形成了相對完整的公司業務發展格局。目前,公司已經設計出若干信托業務計劃,并正在選擇其中最具市場前景的計劃和方案準備推向市場進行營銷。
――管理整合 公司改制后,以人事制度改革為切入點,建立了新的人力資源配置機制,確定了公司績效考核-薪酬制度的基本架構。為適應業務快速發展和市場營銷戰略的即時調整,在機構、人員管理上探索靈活多樣的組合方式,在總體經營目標細分到部門的同時,實行以崗位為單位的財務核算,實施成本控制,科學配置各種要素,采取"工作團隊組合"方式,逐步推行組織機構的扁平化管理。
圍繞建立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控制系統金融風險的各方面要求,全面修訂完善了公司各項內控制度和主要工作、業務流程,基本上做到了公司各類經營活動在運行中都有章可循。
經營范圍
2002年3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以銀復[2002]59號文"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重新登記等有關事項的批復"批準我公司重新登記,明確了我公司的業務經營范圍(包括人民幣和外幣)是:
1.受托經營資金信托業務;
2.受托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托業務;
3.受托經營國家有關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4.受托經營公益信托;
5.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并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6.受托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企業債券承銷業務;
7.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
8.代保管業務;
9.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10.以銀行存放、同業拆放、融資租賃或投資方式運用自有資金;
11.以自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12.辦理金融同業拆借;
13.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公司地址:北京朝陽區安定路5號C座
電 話:8610-64436553
傳 真:8610-64436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