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公安部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7月18日15時40分至17時30分,郴州市公安局法醫在鄧正加所在的臨武縣南強鎮蓮塘村口,在郴州市、臨武縣兩級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死者家屬、鄉村兩級干部的見證下,對死者遺體進行了檢驗。
據介紹,通過遺體檢驗發現,死者頭部、軀干、四肢等部位有軟組織擦挫傷。通過解剖檢驗發現,死者左前額部、左顳頂部、枕部頭皮下血腫,顱骨無骨折,顱內見廣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胸腹腔、心包腔干凈,腔內各臟器未見損傷。
在遺體檢驗中,法醫提取了死者腦組織、心臟、雙肺、肝臟、雙腎、脾臟、胰腺,送國內相關權威司法鑒定機構做病理檢驗。
“鄧正加身亡的確切原因,需要等相關病理檢驗結果出來后才能最終確定。”當地公安部門說。臨武縣政府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政法機關將堅決依法公正徹查并處理案件、懲辦有關責任人。
追責
城管局
兩責任官員被免
昨天下午,臨武縣委召開常委會,決定免去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職務。
被免職的胡郴系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還兼縣政府黨組成員;鄒紅衛系分管城管執法三大隊的黨組副書記。目前,二人正在接受調查。
記者獲悉,18日下午,在征得家屬同意并有兩名親屬(一名學醫,一名在縣檢察院工作)在場的情況下,郴州市公安局法醫對瓜農鄧正加的遺體進行了法醫鑒定,并連夜將提取的生物檢材送往省外權威司法鑒定機構做病理檢驗。法醫介紹,整個病理檢驗過程需要一定時間,一般是15天到20天。待病理檢驗報告出來后,法醫將根據病理檢驗報告結合尸檢情況出具最終的尸體檢驗結論。
賠償
死者家屬
獲賠89.7萬元
昨天,湖南省臨武縣有關方面證實,對在與城管人員沖突中不幸身亡的瓜農鄧正加的家屬,給予各種賠償共計89.7萬元。
按照“死者為大、人道為先、協調處理”原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在與城管沖突中不幸身亡的瓜農鄧正加的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89.7萬元。據悉,上述賠償目前已經執行到位。
質疑
大額賠償金
為何兩天就到位
7月17日事件發生后,僅過了兩天時間,89.7萬元的賠償金就已經到位。臨武縣政府的反應和處置不能說不迅速,死者鄧正加的家屬或許接受了,但也引來另一種質疑聲。
“根據國家賠償費用管理條例,賠償請求人應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后者7日內向財政部門提出書面支付申請。財政部門應在15日內按預算和財政國庫管理規定支付費用。這起瓜農死亡事件中,大額賠償金兩天內就支付給死者家屬,息事寧人。”那么,這筆錢從哪里來?案件還未定性和定罪,賠償數額又是依據什么來設定?程序又是否合規?
說法
延遲一天下葬
少給10萬
7月19日下午開始,鄧正加家人的態度突然發生轉變從對事件的憤憤不平到開始感謝政府和冷落媒體。
在鄧正加下葬前,名稱為“瓜農鄧正加女兒”的用戶在微博上表達了對當地政府的不滿:“我就是瓜農鄧正加的女兒鄧艷玲,現在臨武所有參與將我父親的事情發微博和其他論壇的,陸續被叫去談話,要求停止轉發與評論。昨天尸檢解剖出來顱內大量淤血,并伴有頭皮下出血,但是政府正著手掩蓋事實,我父親‘被’心臟病或者其他突發性疾病,政府這樣的做法是我們完全不能接受的!”
不過,微博很快被鄧艷玲刪除。兩個多小時后,鄧艷玲再次發表微博,卻是對當地政府的妥善安置表示感謝,“現在政府已經妥善的安撫好了家人,我們整個家族對政府的處理表示滿意,今日下午爸爸已經下葬,我們承受了很多的痛苦,逝者已去,入土為安,我們不希望受到外界太多的打擾。感謝市縣相關部門的妥善安置,感謝所有關心支持我們的人”。葬禮過后,記者采訪到鄧艷玲,她表示微博確系她所發,但對于為什么有如此大的反差,她表示“不想再說話了”,并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要求。
當晚9點,記者再次來到蓮塘村,十多名家屬圍坐在鄧正加的弟弟鄧永才家中商議此事。見記者進屋,屋里忽然沉默,有人表示“我們不會再說這件事”。
鄧正加的侄女鄧敏(應采訪對象要求化名)在屋外對記者表示歉意,她希望記者體諒家屬的處境,“有很多難言之苦”,“雖然已經和政府達成了協議,但不會放棄對真相的追求”。
一名家屬則稱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大,“畢竟也要在這里做人,怎么樣都要跟政府打交道”。
記者從一位鄰近鄧家的村民處獲悉,搶尸受傷的村民也得到了賠付,重傷的賠7萬多元,其他輕傷的金額不等。不過,有多位村民對鄧家的處理方式表示不滿。一位村民直言:“事件真相沒有結果就草草安葬,這樣也對不起幫助他們的人。”據該村民透露,如果家屬不同意19日下葬,往后賠付金額一天比一天少10萬。
調查
商販要么交錢
要么斗狠
記者在臨武縣城鄉走訪發現,在當地,農民在縣城銷售農副產品引發的矛盾由來已久。為緩解矛盾,當地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柔性”措施來化解。但沖突依然激化,其間很多問題耐人尋味。
走訪中,一些瓜農反映,縣城只有兩個農貿市場,攤位費很貴。為了節省成本,農民要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只能到街頭擺攤叫賣。記者來到臨武縣農貿市場看到,幾乎沒有賣西瓜的門店和攤位。一些經營戶告訴記者,一個四五平方米的門店,一年的費用就是五六千元。
幾年前,一位農民拎著自家種的小菜找到縣委負責人,反映在縣城被城管趕來趕去,沒地方賣。
根據農民的這些實際情況,后來,臨武縣針對農民自產自銷行為,專門在位于鬧市區的臨武大道邊劃出一片區域供農民銷售自產農副產品,不收任何費用,還提供衛生清掃等公共服務。
然而,這一民生工程依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農民銷售農副產品的問題,其矛盾主要表現在農民與城管之間。
“政府只劃出了一點點區域供農民銷售農副產品,遠遠不夠,爭搶很激烈。有的商販凌晨去拉個繩子占了地方,周邊農民早上趕來的時候,往往就沒有地方。”有群眾說,“還有一些農民覺得,人多的地方好賣,不愿意待在政府劃定的區域,就跟城管打‘游擊’。”
在這樣的情況下,城管執法往往有一定“回旋余地”。走訪中,城管收錢,瓜農交錢后就能相對自由擺攤,是民間反映比較普遍的一個問題。有位瓜農告訴記者:“平時一周收100元,趕上節假日3天收100元。”另一位瓜農說,他被城管抓過一次,但沒有交錢,“我抓住城管的衣服,只要你狠,城管也就怕了你。”
要么交錢,要么斗狠。小販與城管間,潛藏著某種現場“區別執法”的公共管理背景,這種“天然”的矛盾很難消除,二者的怨恨,隨時會成為沖突的導火線。
相關
南京城管
背手執法
“把手背過去!把手背過去!”7月19日早晨7點多,在南京鼓樓區湛江路附近,城管隊員為避嫌把雙手背在身后執法。有關專家分析,在“城管”屢遭爭議的背景下,南京城管此舉既是無奈,又是一種自我保護。
“妨礙公務是可以認定的,但還上升不到犯罪的高度。”南京大學法學教授邱鷺鳳告訴記者,城管在執法時,只允許驅趕和罰款,不能限制他人的自由。因此,從目前的法律框架來說,城管背手執法這種做法,雖然無奈,但卻是正確的。 “這也凸現了現在城管這一群體的無奈。”邱鷺鳳說,在國外,這些執法行為,大部分是交給警察去執行的。授權的尷尬,導致了這一群體的尷尬,在執法時,大部分又面對的是弱勢群體,因此爭議很大。
哈爾濱商販
被城管打得頭破血流
7月19日,哈爾濱街頭賣西瓜的商販吳偉又遭到了城管執法人員的一頓痛打,頭破血流。不僅如此,記者就此事采訪城管局,該局局長首先對記者動手,其他工作人員見狀也跟著領導一起動手。綜合新華社 央視 央廣 人民日報 現代快報 (微博)(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