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縣財政資金管理,防范財政資金風險,確保預算執行平穩運行,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繼續開展財政對外借款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湘財庫〔2018〕9號)、《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國庫庫款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庫﹝2018﹞26號﹚、《新寧縣財政對外借款管理辦法》﹙新政辦發〔2018〕38號﹚及《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財政對外借款專項清理與收回工作的通知》﹙新政辦函〔2018〕6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積極財政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理財觀,堅守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的工作底線,著力清理我縣財政性對外借款,把清理我縣財政性對外借款與加強財政、財務管理結合起來,不斷提高財政、財務管理水平,保證全縣財政預算正常執行,促進我縣經濟穩定、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摸清家底,理順關系;
﹙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三﹚加強監管,防范財政風險;
﹙四﹚積極推進,穩步實施。
三、清收范圍及目標
﹙一﹚清收范圍。在財政總預算會計和財政專戶會計“其他應收款”“借出款項”“預撥經費”科目反映的,縣各預算單位及臨時機構出借、墊付且尚未歸還的借款
﹙二﹚清收目標。從2018年至2020年分三年收回暫付款7億元,其中2018年收回3億元、2019年和2020年各收回2億元,到2020年后暫付款余額控制在6億元以內。
四、處理原則
﹙一﹚清理計劃為催收類的。還款來源為各借款單位的自有資金,財政不另行安排資金,借款單位應按還款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將資金歸還到財政指定賬戶。
﹙二﹚清理計劃為列支類的。還款來源為財政預算追撥資金,各借款單位應按還款計劃,在規定時間內與縣財政局辦理好預算追撥手續,并將資金歸還到財政指定賬戶。
﹙三﹚清理計劃為抵扣以后年度撥款類的。還款來源為各借款單位的以后年度單位經費預算資金,財政不另行單獨安排資金,借款單位自行按還款計劃,在規定時間內用單位經費預算資金歸還到財政指定賬戶。
﹙四﹚清理計劃為調出類的。對預算單位、重點建設項目的臨時機構通過縣財政代管資金專戶預借各融資平臺款項的,應按規核實,由預算單位、重點建設項目的臨時機構直接向融資主體辦理借款手續,并調整相應財政專戶借款余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我縣財政對外借款清收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縣財政對外借款清收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李榮衛為組長,縣人大副主任王岐全和縣政協副主席王海昀為副組長,縣政府辦、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人民銀行、縣發改局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財政局。各借款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履職盡責,確保全縣財政對外借款清收三年行動工作的圓滿完成。
﹙二﹚采取有力措施。對借用財政資金單位未按清理計劃時間還款到位,且具備還款能力的,在下達催收函件后1個月內,既不到縣財政局核對借款余額又不積極歸還借款的,采取以下措施收回借款:對有財政預算撥款的預算單位借款,由縣財政局從單位財政撥款中強制收回;對非財政預算撥款單位的借款,由縣財政局申請法院強制收回。
﹙三﹚加強監督檢查。為保證縣財政對外借款清收三年行動工作的順利進行并取得實效,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財政借出資金的監督檢查,對清收工作不力的相關單位將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相關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員進行嚴肅查處,情節嚴重,將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