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巴拿馬合法居留卡可以隨意出境和入境,沒有任何的問題。除非是當他人出國后,在回國時居留證件已經過期,那么就必須繳納罰款,同時頒發一張臨時卡等待居留文件重新申請手續完成。
另外,有傳言只要在科隆自由港內開公司的外國商人,移民局和自由港管理處有特別協議讓該商人能方便申請巴拿馬居留和簽證,移民局否認這訊息的真實性。
這情況下,任何外國人都必須遵守移民法才能申請居留和簽證,沒有任何人能例外。移民局表示,新政府上任以來,對移民辦事手續沒有進行任何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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