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政策落地后,不少家長在討論,今后輔導孩子功課,除了靠自己,是不是還可以找大學生家教?另一方面,大學生今后還可以做學科類培訓的家教嗎?
據浙江政務服務網9月10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當天就“雙減”政策背景下大學生家教問題作出一則答復。
網民9月8日留言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想咨詢一下大學生家教是否屬于違法違規行為?如果大學生通過家教機構進行家教,是否會因為違反政策規定受到處罰,處罰依據是什么?
杭州市教育局9月10日答復稱: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第14條“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因此,不具備教師資格的大學生不能開展針對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具備教師資格的大學生通過家教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也必須按照國家“雙減”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