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新寧縣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的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新寧縣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
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的方案
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維護農村土地利用管理秩序,規范設施農業發展,根據《邵陽市農業委員會邵陽市國土資源局印發〈關于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的方案〉的通知》(邵農聯〔2018〕112號)要求,從2018年9月至12月在全縣范圍內集中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為確保行動取得實效,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各級黨委及政府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上來,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上下聯動、屬地管理,全面清理、徹底整治,標本兼治、務求實效,集中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推動建立健全耕地保護監管長效機制,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為促進農業健康發展、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營造良好環境。
二、清理整治范圍
按照嚴守紅線、突出重點,分類處置、集中打擊的要求,對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非農設施,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全面清理整治。重點清理整治工商資本和城市居民到農村非法占用耕地變相開發房地產和建設住房行為。清理整治范圍主要包括以下三類問題:
(一)在各類農業園區內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閑度假設施等。
(二)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
(三)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問題。在全縣開展拉網式、臺賬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轉、審批、備案等相關檔案信息,找出問題節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房等非農設施的,逐一建立問題臺賬,為問題整治提供依據。
(二)堅決對問題整治整改。根據排查結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區分類型,依法依規,整治整改。對在各類農業園區內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住房等非農設施的,以及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房等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作為問題整治重點,堅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堅決退房還地,恢復生產;對農業大棚看護房等生產附屬設施占地面積超標的,要區分情況,做過細工作,切實加以整改。
(三)嚴格執法懲治懲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等問題的責任主體,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財政補助情況,建立工作臺賬,對其中涉嫌騙取涉農資金補助、改變農業設施用途的,農業、財政等部門要堅決追回。
(四)嚴肅執紀問責。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湖南省違反國土資源管理規定責任追究辦法》(湘辦發〔2016〕25號)等法律法規規定,在清理整治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等農地非農化問題中,發現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縣紀委監委要嚴肅追責問責。對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謀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盡快恢復耕地生產功能。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的 “大棚房”等非農設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采取綜合措施,盡快恢復農業生產。各鄉鎮農業、國土部門要主動作為,做好技術支撐和檢查驗收等相關工作。
(六)保障專項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將專項整治經費進行審核,并納入預算。
(七)構建長效監管機制。以專項行動為契機,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有獎舉報制度。加強設施農業精細化管理,對設施大棚、溫室等普遍建檔立卡。加強對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利用耕地的規范管理,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強化流轉土地用途管制。根據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需要,抓緊研究制定完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鄉村產業振興和設施農業等用地政策和管理辦法。
四、組織領導
為開展好“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縣人民政府成立專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縣農業局,抽調縣農業局3人,縣國土局2人,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蔣雅琴任辦公室主任,徐學琳、李哲任辦公室副主任,曾凡平、肖成耀、何頌華為辦公室成員。
五、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切實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縣級職責。縣人民政府成立專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縣農業局、縣國土資源局共同負責,縣紀委監委、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文體廣新局、縣旅游局、縣食藥工質局、縣扶貧辦等縣直相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抓好落實。專項行動協調推進小組負責統籌調度工作進展,通報有關情況,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聯合開展督導檢查,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落實清理整治任務和要求,總結進展和成效,并向市專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報告,同時接受中央、省、市各級督察組的專項督察。協調推進小組設臨時辦公室,承擔日常工作,抓好組織動員、掌握政策、目標確定、專業指導、監督檢查、總結上報等工作的組織開展。
(二)鄉鎮級職責。鄉鎮人民政府承擔實施專項行動的主體責任,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專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和分管領導牽頭負責的工作機制,有專業人員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實、資源調配、清查摸底、整治整改、匯總上報等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壓實責任,在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中,問題出在哪個鄉鎮,就由哪個鄉鎮負責解決。
(三)部門協同。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政府統一部署下,加強專項行動指導和督促,各盡其責、共同負責,加強配合、聯合行動,制定落實專項行動各項措施。
六、工作步驟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單位要及時召開會議部署,統一思想、下定決心,明確責任、聯合行動,制訂行動方案,確定目標任務,建立組織領導推進機制,細化相關部門、單位工作職責,迅速開展專項行動。
(一)行動準備階段。從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一是擬定工作方案;二是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部署開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三是下發疑似設施農業項目用地核查清單;四是組織各鄉鎮農業、國土資源部門具體從事專項行動的工作人員參加培訓。
(二)排查清理階段。從10月開始用近一個月的時間開展全面清理排查。一是各鄉鎮自查。按清理排查范圍內容進行自查,并在10月9日將自查的“大棚房”問題排查情況匯總表(附件1)和違規項目情況表(附件2)、清理排查情況報告(包括清理排查工作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有關政策建議等)報縣專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704769664[ta]qq.com。各鄉鎮按照專項行動要求,對轄區內設施農業項目用地進行全面清理,對照下發清單和自查清理情況,組織開展全面排查,逐個入園入棚現場核查,登記造冊,建立問題臺賬。二是縣級匯總。按市農業委員會和市國土資源局聯合文件(邵農聯〔2018〕112號)方案要求,縣專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0月10日前將各鄉鎮情況報告和表格匯總后,上報市專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三是聯合檢查指導。對各鄉鎮清理排查情況,組織農業、國土、發改、食藥工質局、財政等部門進行檢查指導,了解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困難,收集有關政策建議。
(三)整治整改階段。從11月開始,用1個月左右的時間進行整治整改。各鄉鎮于11月30日前將“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整改情況,上報縣專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專項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按照專項行動方案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問題查處、整治整改和問責追責。根據整治整改情況,集中通報、公開處理一批典型案例。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對重點地區查處整治情況開展實地抽查核查,對發現弄虛作假、整治工作推進不力的,嚴肅問責追責。對專項行動工作不到位的環節和整治不徹底的地區進行補課,不達目的絕不收兵。對問題嚴重、整改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清理整治“大棚房”問題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嚴格屬地管理,壓實屬地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解決清理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為專項行動提供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切實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和農村穩定。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參與專項行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肅督導問責。要對專項行動每一個環節,嚴肅認真督導,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問題根源,及時向社會通報。本次專項行動是省政府2018年下達全省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內容,此項行動將納入各地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要健全問責機制,對違法違規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進行警示教育。
(四)定期上報信息。實行專項行動信息周報制度。各鄉鎮在加快工作進度的同時,及時調度匯總清理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向縣專項行動協調推進小組報告本地區清理整治情況。對清理整治中發現的重大情況隨時上報。
(五)接受社會監督。在集中開展專項行動期間,設立舉報電話,建立舉報制度。各鄉鎮也要設立群眾有獎舉報電話,接受群眾舉報,接受輿論監督。有關部門接到的“大棚房”問題線索和群眾舉報,同時移交本級專項行動協調推進機構。